第二天,唐峰在锦州府衙对王天豹、张喜龙等土匪进行了审讯,审讯一共持续了两天,最后按照《大清律例》上的规定判处了不同的刑罚:其中王天豹、张喜龙被判处斩立决,而对于一些罪恶较小的土匪只判处了徒刑和杖刑,至于那些为了生存而当土匪的人,唐峰下令将他们直接释放。
当天晚上唐峰给京城发电报请求批准对王天豹、张喜龙执行死刑。在获得批准之后唐峰下令:三天之后,在锦州北门外公开行刑,让锦州城百姓前去围观,以起到震慑土匪,安定民心的作用。
接到命令后,战士们便开始在城内张贴布告,公布了三天之后将在北门外公开处决土匪头子王天豹、张喜龙的消息。
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第四天早晨,锦州城北门外的刑场早已戒备森严,近百名荷枪实弹的士兵有的在明处有的在暗处,密切注视着周围的动静,以备不测,前来观刑的百姓也被命令只能在五十米之外观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