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怜的彼得.史密斯挨了骂。
又因为周青山骂编辑垃圾,又无人生还的人气高的烫手。所以很多作家就开始另辟蹊径的写起了奇怪的悬疑推理小说。
主角不再是侦探、警探。可以是一位老奶奶,一位建筑工人,总之可以是任何人。打破了刻板印象。
有人新书遭遇滑铁卢,也有人新书爆卖,狠狠的赚了一大笔。
当市场上充斥了大量的非侦探小说的时候,周青山却又捡起了侦探小说,并写出了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。
他证明了一件事情。
他能引领市场的风向。
他就是领头羊。
他以一己之力,可以改变一切。
他就是神。
而可怜的彼得.史密斯先生,永远成为了一个小丑。
彼得.史密斯牙齿都快咬碎了,心里头大骂:“法克,法克,法克。”
是的。
如果当初周青山递上来的是这本福尔摩斯,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签下。
但却偏偏是无人生还。
周青山绝对是一个逆行者,桀骜不驯的家伙。
出众。
叛逆。
与众不同!
“哎。”彼得.史密斯长叹了一声。
编辑们说完倒霉蛋后,把话题转回到了这一场世纪交锋。
“虽然还没有结局,但是我相信你们的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。这场舞会的皇帝,不是别人。而是周青山的福尔摩斯:血字的研究。他无与伦比。”
一名编辑的语气略显激动。
作为读者,他今天欣赏到了一本伟大的小说。他喜欢上了周青山。
其他编辑也纷纷赞同。
“相比于周青山,艾登.麦卡伦、格雷西.泰勒的新书虽然也都很优秀,但都比不上周青山。福尔摩斯。这是一本伟大的作品,我有预感,它会成为侦探小说中的永恒。”
“是的。作为一名编辑。这些年我看了太多的侦探小说。英俊的,有风度的,有漂亮情人的。我都快看吐了。但是周青山的这本福尔摩斯,却让我有一种第一次看小说的心动。等等。我有一个更贴切的比喻。是我第一次与一个女孩第亲吻时候的感觉。那时候我觉得,太特码爽了。”
“是的。我们是编辑也是读者,抛弃了编辑的立场之后。我站在周青山这边。他是一名伟大的作者。注定会成为历史的大人物。”
“能与他生在同一个时代,并读到第一版的福尔摩斯。我想未来的人,一定会很羡慕我的。”
“哈哈哈哈。我也有这种感觉。我们很幸运。周青山!!!!!!!!!!”
编辑是冷静的。
而读者是滚烫火热的。
在这一刻。福尔摩斯连编辑都捂热了。他们成为了最纯粹的读者。
他们为福尔摩斯而欢呼。哪怕周青山是凶狠的,潜力无限的,迅速扩张的大鳄鱼出版社,罗兰书屋麾下的签约作者,BOSS。他们也要欢呼。
小说是神圣的。
只有彼得这个倒霉蛋垂头丧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