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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常驻顾客(1 / 2)

“当然是妈妈绣的衣服太好看了,所有人都争着抢,这价格自然就贵啦!”

钟文宇一进来就看到林秋晚耍宝的一幕,不由得也跟着笑了。

钟兰被逗得合不拢嘴。

内心感叹,女儿真的长大了。

“妈,咱们很快就可以离开林家了,到时候女儿带你去城里买房怎么样?”

钟兰笑着摇摇头。

“傻孩子,买房哪这么容易,而且咱不是城市户口,到城里也不会有好工作,妈想呆在农村。”

钟兰嘴上这么说着,但哪个农村人不想生活在城市里呢。

天天靠着地生活,终究提心吊胆,但像城市里那些职工一样,每天都能赚到钱,那心里也就有个盼头了。

林秋晚只是笑了笑,没把心中的想法告诉母亲。

等钟兰的病好了,林秋晚就去兰城投稿,所以这几天应该都在家里画设计稿做样板衣。

至于答应顾川明天见,当然是因为她要去卖衣服啊!

而且她想去沂水县的歌舞厅看看,不为别的,就是为了做衣服。

80年代歌舞厅可是城市里的新兴娱乐场所,来这里的人一般消费水平不低,如果看中了歌手身上的衣服,也算开辟了新路径。

她不能只靠设计稿赚钱,她需要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,要做就做精品,打响知名度!

钟文宇临走前还问了一句,林秋晚明天是不是真的要去县里。

那她肯定要去啊,点了头之后,没想到钟文宇想都没想就说明天来接她。

林秋晚一想,免费的交通工具,不用白不用,而且去歌舞厅的话确实需要钟文宇。

而钟文宇想的则是,那个混小子绝对不能追她妹妹。

秋晚还小,不能!谈!恋!爱!

下午,林秋晚找到箱子里的粉色棉布就开始做衣服。

这次不需要钟兰绣花,她也闲不住就开始收拾家里值钱的玩意。

“妈,这可是你的嫁妆,你拿出来干啥啊?”林秋晚疑惑道。

钟兰边收拾边说。

“明天你和文宇不是去县城吗?找个当铺卖点钱。”

月底还要凑齐300块,她不想让女儿嫁给田老汉,只能脱离林家!

每次女儿出门,钟兰都提心吊胆的,出门在外女孩子总不比男孩子安全。

她如今身体好多了,也可以干活的。

“妈,真的不用,这还有好多天呢,女儿有办法挣钱。”

林秋晚赶快将值钱的玩意放起来。

钟兰无奈继续整理房间。

整理着整理着,林秋晚眼尖的看到一块白色绸缎衣服。

“妈,这是啥?”

钟兰撑开,是一件绣着荷花的白色丝绸旗袍。

款式很老,但胜在面料好。

林秋晚脑子里,瞬间想到了如何改良这件旗袍。

“这是你舅在我年轻时从兰城带的,我现在都穿不上了,小晚需要干啥?”

林秋晚摸着面料笑眯眯的说道。

“妈,我想改改这件旗袍,明天卖了。”

钟兰给出意见。

“旗袍不是什么日常装啊,一般只有那种高档场所才会穿。”

意思就是说,沂水县的人不会钱多的烧得慌,去卖一件过时的旗袍。

“没事,我去洗洗,然后咱家不是有铁熨斗吗,等会我要熨衣服。”

母女俩没歇一会又忙起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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