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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守印府君(2 / 2)

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,怎么给他分了这样的下属?

“介白啊(王小仙的字),我晓得你是清正刚直,然而这官场之道,不是那么简单的,江宁县乃是江宁府的治所,所以这县库和府库,实为一体,元府君性沉稳,是万万不会同意你这所请的。”

“我看不如这样,此事,你越过我,直接去找孙府君如何?若是元府君同意,那我自然没什么可说的,若是元府君不同意,你也别为难我,如何?”

【直接去找元绛么?倒也可以,既然要犯上,不如索性就挑这么个重臣去犯】

元绛和这张淳可是完全不同了,这已经是国之重臣的级别了。

“令君说得是,我这就去找元府君去,无论如何,也要让他同意我之所请。”

说罢,王小仙转身就走。

那张淳见状,却是心中冷笑,暗想:“这小官人,刚来江宁不久,不知轻重,元府君乃是待罪之身,去年的江宁府亏空案闹得那般的大,你却一点不知,我倒要看看,你这所谓的刚直性子,能不能抵得住府君一怒。”

所谓的江宁府亏空案,一度被闹得很大,就是去年,英宗皇帝还活着时候的事,知府元绛自江宁撤出府库时,发现府库历年亏空加起来已经达到了四十万贯的天文数字。

御史张刍借此机会弹劾元绛“察吏不严,纵容亲信”之罪,而且元绛在追赃的时候使用了极其酷烈的酷刑手段,这在宋朝,尤其是刚刚经历过仁宗朝的仁治的英宗朝,也属于是政治不正确了,很是遭了一番非议。

所以此时的元绛,其实已经是带罪之身了,甚至他都已经不是府君了,朝廷因为这件事把他给撸了,只是因为新知府还没有到任,让他暂时顶一顶。

说来此事也足以证明北宋政治体制的奇葩,元绛是治平二年上任江宁府,治平三年查账,还不是别人查账而是他自己查账,查出来了四十万的亏空,结果居然把自己给查进去了,那御史张刍都不知道是怎么想的。

这四十万的亏空又不是一年就亏出来的。

最搞笑的是元绛追缴赃款还追出毛病来了,为了追赃,对手下相关责任人严刑逼供,居然反而罪加一等了。

所以他这个新任知府就不应该查账,查出有亏空了之后就不应该追缴么?

当然,这和宋仁宗时期特殊的政治环境是有关系的,宋仁宗的政治环境是真的仁,他这个仁字上的真的是一点毛病也没有,就是有时候实在是仁过头了,以至近乎于放纵,颇有一种政治正确把正经干事儿的人给逼得干不了事儿的既视感。

虽然当时仁宗已经死了,但这股政治风气却是依然惯性留着的。

这种敏感关头。

元绛一个待罪之身,王小仙这个县里的主簿,主动找到他,说要清羡余,还要花羡余?

元绛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文书,又抬起头看了一眼王小仙。

又低头看了一眼文书,又抬头看了一眼王小仙。

一时,竟然是无言以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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