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夫人。”林青向明光满身的诺多公主颔首, 情态不卑不亢,“我的祖先原本没有对偶婚姻,后来学习埃尔达才有了这样的制度,两者却有很多不同。如果我与卡里迪尔的婚姻在埃尔达中名实俱在, 我如何能被认可为联盟之女, 而非仅仅埃尔达之妻?”
一声轻缓而美丽的叹息。
“那你们只能有实无名了?森林的女子生来如此自由,原来在于始终坚持身份吗?”
林青沉默了一会儿:“或许吧, 旧时有谚, ‘背叛者死, 脱离者终身不得归’。但我们也常说‘庇翼永在,团结万岁’,我蒙圣主爱护,受人民支持,如果一定做要求——”
相比埃尔达,她的美丽单薄易碎,智慧浅薄易逝,可她的心始终与众多同胞牵系在一起,因此,个人之轻便担上了群体之重,使她信念强劲,眼神中常有打破一切阻碍的力量。
“当然也可以。”
议会收到了林青的诉请信,林青根据宪法,提出她和精灵配偶的婚姻应当受联盟法律保护。
此举如投石入湖,掀起民意激荡,各种声音在社会上传播。议会也直面问题,没有针对林青个人授予特殊待遇,直接讨论起如何改进现行的法律和政策。
先起头的是生育保障,联盟学会的医学巨擘们以为,精灵的孕育过程尤其损耗母体,于是提出,如果有女子选择和精灵生育后代,政府应当在医疗上为其提供便利,并要加大剖宫产、魔能体循环的医学研究,尽快解决精灵比人类妊娠期长而可能对人类母亲造成的危险;同时,学会也指明,所有跨族婚姻都有可能影响女性后代健康,因此提倡亲族收养。
后来是法律问题,有关涉外婚姻的合法性、子女内外继承权,还有公民身份,对象几乎涵盖中土所有种族,假设了各种通婚的情况,包括联盟人和努门诺尔人、联盟人和埃尔达精灵、联盟人和黑暗精灵,甚至还有联盟人和东方人、联盟人和矮人、联盟人和德鲁伊甸人*……
毕竟,联盟非常崇尚平等。这些年埃瑞吉安的工匠们大概对此深有体会,联盟人对精灵和矮人一视同仁,他们加工出的零件给谁都不会优惠。
正在森林联盟的婚姻法体系翻天覆地时,圣主从努门诺尔送来了密信。
秘密会议上,领袖们神情各有思考地看向桌上的星纹银戒指——那是随着信附来的。
“我听过一种说法,圣主和埃尔达的婚约,是很久以前为了保证联盟发展才有的,现在这次真是重蹈覆辙。”
“而且,还不只是婚约,是真的结婚。”
“圣主为了保全联盟和敌国国王联姻,联盟如何自处?”
……
“女王娶后,倒不如问,思想陈腐的海国如何自处?”
“我们既然夺回了明希瑞亚斯和埃奈德,和海国恩怨已平,暂且不能再视为敌。圣主做这样的决定,无疑是情况迫在眉睫,和平不容有失,联盟怎能此时拘于小节、辜负圣主所托?”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