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让开到一边,这顿饭我来做!”
说什么胡话,她是中医,对人体穴位倒背如流。
古有庖丁解牛,今有她手拿菜刀斩猪蹄。
黎向晚一把夺过他手里的菜刀,冲洗干净。
她淡定地将刀子高高扬起,一整根猪蹄被砍成完整的碎块。
程霄云手里空了,他盯着黎向晚认真砍肉的背影
蓝灰色的围裙松垮的系在她纤细的腰身上,为了方便干活,她扎起了丸子头,露出了饱满的额头,莹白修长的脖颈。
搭配上今天的这一套白衬衫看着十分有活力。
从前她最爱的就是披散着头发,最好两耳边的碎发垂下来挡住两边的视线,不跟他眼神对视。
是以,他虽然知道她长得好看,但是没跟他有过太多的眼神接触。
除了昨晚,他把她压在身下,绯红的脸蛋,水润莹亮的双眸直勾勾地盯着他,他没忍住在她身上作乱……
她腰被掐红了,声音也是哑的,但从早上到现在,她没说过闹着要离婚要自杀,反而收拾院子,收拾房间,现在竟然要主动做饭?
程霄云从前他在军营里时学过心理学。
一个人的谈吐行为基本上不会在短时间内有变化太大。
如果有,那证明对方是肯定是别有目的,需要再深入观察,及时调整防御机制。
程霄云的这个想法,持续到吃上黎向晚做的黄豆闷猪蹄,和枸杞叶菜汤再次加深。
炖了一个小时的猪蹄软糯脱骨,筷子夹起的时候微弹,但放入口中稍微一抿,多汁的肉就在嘴里化开。
新鲜蒸的红薯精米饭,和清爽解腻的枸杞叶汤,搭配在一起,能让人多吃两大碗饭。
他当兵那几年,军营后厨有个做饭做了三十年的西北老师傅。
他最拿手的菜就是红烧肉,每次做小窗口回回排队都爆满,还不一定抢得到。
自从伤退了之后,程霄云再也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。
但跟今天这顿饭相比,程霄云竟然觉得这道黄豆闷猪蹄略胜一筹。
从前黎向晚做饭有这么好吃吗?
程霄云没吃过两回。
一回是饭烧糊了,一回是炒青菜糊了,再接着就是她摔碗砸锅,火烧厨房,后来他就把做饭的活都包揽了过来。
黎向晚看程霄云微垂着眸,手里的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碗里戳着,心里打鼓一样。
是不是不合胃口?
她这次做饭很少放辣椒,岭南潮湿闷热,程霄云还在吃药,辣菜吃多了烧心烧胃,她就放了两个小米辣。
她是滇市人,从小吃饭重口味,她也觉得今天的菜味道有点淡了,程霄云也在滇市当过八年兵,那饭菜可能是真的不太合他的口味。
黎向晚思忖着,小心翼翼开口,“那个程霄云,我想跟你谈点事儿。”
果然来了,是借着昨晚那事情给那小白脸要钱吧。
外面的那个小白脸真的就那么好,好到让她一而再,再而三地在挑战他的底线?
他看着柔弱不堪风一吹就倒了,难道就因为他会写两句酸倒牙的诗哄她开心?
程霄云泛酸的思绪跟泡泡一样冒了出来。
琥珀色的目光瞬间变得有些深沉,他倒是要看看她要耍什么小把戏。
他抿了口温开水,将嘴巴里的味道冲淡了点。
黎向晚还没注意到程霄云的目光已暗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