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日子像场荒诞喜剧。秦明每天提前两小时来实验室背诵她的论文,在她经过时故意展示操作仪器的英姿。有次甚至晕倒在超净台前——这个蠢货为了表现敬业,连续工作叁十六小时没合眼。
林晚在病房里看着他苍白的脸,忽然想起培养皿中拼命朝葡萄糖游动的草履虫。她伸手拨开他额前汗湿的头发,秦明立刻抓住她的手腕。
嫁给我。他声音嘶哑,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...
闭嘴。林晚甩开他,你睫毛上沾着眼屎。
求婚发生在圣诞夜。秦明不知从哪弄来她童年照片,做成全息投影在实验室绽放。晚晚,他单膝跪地,递上一个丝绒盒子,我知道我不够优秀,但我会用一辈子对你好。
盒子里是一枚素雅的钻戒。林晚看着戒指,又看看秦明真诚的眼睛,突然想起这些日子他的体贴与坚持。
林晚俯视着他发红的眼眶。多讽刺啊,这场精心设计的求婚,连背景音乐都是她最讨厌的《致爱丽丝》。
好。她说。
她还是答应了。
不是因为心动,而是因为——无聊。
实验室的日子太单调,秦明的追求像一场拙劣的舞台剧,而她偶尔也想看看,自己能不能演好“恋人”这个角色。
她伸出左手,任由戒指套上无名指。冰凉的铂金圈很快被体温焐热,像条苏醒的小蛇。
没有浪漫的告白,没有激动的拥抱。秦明只是轻轻将戒指戴在她手上,手指微微发抖。那天他们一起走出实验楼时,雪花落在两人肩上,像撒了一层糖霜。
婚礼当天,秦明在更衣室堵住她。他呼吸急促地扯开她婚纱前襟,却在触碰到她身体时突然僵住。林晚看着丈夫脸上精彩的表情变化——从情欲到震惊,最后定格在嫌恶。
这、这是什么?他的声音在发抖,手指着她身体的特殊之处。
我一直都是这样。林晚平静地说,结婚前你就该知道。
秦明的表情从震惊变成厌恶,最后定格在恐惧上。怪物...他踉跄着后退,撞翻台子上的水晶杯。